发布时间:2015/05/27来源:妇幼保健院
各党支部、各科室:
按照市卫计委《关于2015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的责任。院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人事科)
2.各党支部、各科室年度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专题报告院党委和纪委。纪委切实做好对各支部、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3.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法纪的敬畏感,切实增强防范腐败的自觉性。每半年向院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组织人事科、宣传科、监察室)
4.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同分管的中层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应与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纪委、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二、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5.各党支部、各科室应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使党员干部知规矩、守纪律、明底线。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日常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传递正能量,引导医务人员树新风、聚正气。(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6.在院领导班子成员中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活动。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把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组织辅导报告和专题研讨交流结合起来,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把学习贯彻《论述摘编》引向深入,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7.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四个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完善干部选任方式。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8.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购置国有资产,涉及政府采购、资产报废、调拨等事项应按规定报送市卫计委规划财务处审批。(财务科、器械科)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9.认真落实院纪委向委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认真落实报告工作、述职、约谈制度。(纪委、监察室)
10.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明确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公开栏及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多种形式定期公开党务信息。(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11.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重大政策、文件和群众办事程序等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办公室)
12.继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通过公开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调动广大职工开展监督的积极性,增强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规范行为,做到廉洁自律。把院务公开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机结合,围绕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梳理业务流程,制定防控措施,形成制度防控链条和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实现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公开公示和综合防控。(工会)
13.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明确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一把手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确保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
14.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分阶段、按步骤抓好落实,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切实解决问题。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严肃追责。(组织人事科)
15.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和市委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出差、培训、会议等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
16.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完善“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财务科、办公室)
17.贯彻落实《济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接待申请单制度,杜绝超标接待。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从简办会、规范接待、勤俭办公,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财务把关,对违规消费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室)
18.严禁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出国(境)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格差旅费报销,违规单据一律不报销。(财务科、办公室、科教科)
19.实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派车制度,坚持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保险制度。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制度,不得公车私用,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办公室、总务科)
20.严格掌握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实行高值办公用品申领制度,严格职务消费标准。(办公室、财务科)
21.继续整治社会保障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医疗服务,继续推行单病种质控、临床路径管理等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过度诊疗、虚假宣传等行为。(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财务科)
22.多部门联合开展医疗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开展规范医疗服务问题专项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规范医疗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挂号难、候诊难等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定期督促督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财务科、监察室)
23.严格执行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各项规定,按程序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查处。(宣传科、科教科、财务科、监察室)
24.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审计,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通过财务报表汇总、专项审计检查、调研等形式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财务科、审计科)
25.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要求,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组织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26.继续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尤其要防止借春节、中秋等时节,滥发津贴和补贴。(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27.针对市民服务热线和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反馈的突出问题,以监督倒查作风,以执纪规范行为,以问责促进整改,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风政风行风的新气象、新变化。(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28.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着力形成行业良好道德风尚。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传统节日民俗和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载体和传承体系。在评选“廉洁行医好医生”系列活动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行业新风。(宣传科)
29.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抓好隐患整改。(办公室、安保科)
30.纠正事业单位招聘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严肃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31.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的落实。(纪委、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32.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委、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33.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纪委、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