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是指药品既有治疗或预防疾病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良反应。轻微的不良反应可能对人体没有很大影响或只是引起轻度不适,但严重的不良反应则可能给人体造成严重损害,如肝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等器官功能损伤,甚至导致死亡。那么你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吗?
不良反应概念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发生的对人体有害的和意想不到的反应,包括过敏反应、毒性反应、副作用、后遗效应、成瘾性与依赖性、致畸作用、致癌作用等。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频率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频率通常是如何表示的呢?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推荐用下列术语和百分率表示药物不良反应发生频率:
常见误区
(1)药品说明书中描述的不良反应越多,药品就越危险,一定不能吃。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列出的不良反应越多,说明对此药的临床试验研究很充分,更了解此药,医师和药师对该药品使用的把握越大。
(2)药品说明书中描述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低,就可以高枕无忧。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由于患者个体差异性较大,有些患者在用药后就会出现一些偶见或罕见的不良反应,不过只要及时处理,正确对待,可以将伤害尽可能降到最小。
不良反应的种类
(1)副作用 指药物在常用量时所发生的与治疗作用无关的不良反应。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可能导致胃肠道菌群失调,引起腹泻;使用ace抑制剂(如卡托普利)治疗高血压时,可能引起干咳;阿托品用于解痉胃肠绞痛时,同时可能引起口干、视觉模糊等副作用;使用甲氨蝶呤治疗异位妊娠时,可能引起血细胞减少。
(2)过敏反应 一些特殊体质的患者用药时出现的一些特殊反应,轻者出现皮疹、药物热等,重者则可出现休克,甚至引起死亡。多见于抗菌药物(如青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等)和生物制品(如破伤风抗毒素、各种疫苗等)。
(3)毒性反应 在药物剂量过大或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一般可以预知。如地高辛治疗心力衰竭,当蓄积过量时,可引起视色障碍,心律失常;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大剂量使用或长期蓄积时,可造成听神经和肾脏不可逆的损伤。
(4)后遗效应 如长期使用安定类镇静催眠药治疗失眠症,次日引起的昏睡感。
(5)成瘾性与依赖性 长期服用吗啡、可待因等会使机体产生严重依赖性和耐受性,停药后可出现戒断症状。
(6)致畸作用 指妊娠期妇女服药后对胚胎或胎儿的不良反应,所引起的反应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妊娠期妇女服药时的妊娠阶段。妊娠期的前3个月,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最大,是最容易引起胎儿畸形的阶段。可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如:利巴韦林已证实有明确的致畸和胚胎毒性;四环素类抗生素(如四环素、多西环素)可影响胎儿骨骼和牙齿发育;氨基糖苷类(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和肾损害。
(7)致癌作用 由于药物或药物代谢产物诱发的机体组织癌变。
怎样预防不良反应
(1)患者用药前,应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发生不良反应,请立即暂停使用怀疑药品。
(2)牢记发生不良反应的经历和药品,因为再次使用这些药品,还可能引起同样甚至更严重的不良反应。
(3)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安全用药常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当用药期间怀疑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怎么办?如用药期间出现不适症状、难以耐受,且暂停用药后未能自行缓解,或进行性加重,请立即停止使用怀疑药品,并保存好药品包装,尽快咨询医务人员或者到医院就诊,同时配合医务人员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